招聘信息

关于开展2017年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386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拟开展2017年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师资博士后

1. 师资博士后根据学科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招收,从事科学研究,并承担适当工作量的助课、实验指导、习题课或其他教学任务。

2.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且具有较大潜力和培养价值,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11日后出生)。

3. 各单位要结合学科岗位编制情况及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以潜力和水平为导向,针对每个岗位制定具体、量化、可考核的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

4. 各单位在公布招收岗位、岗位职责、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后,要组织教授会按一级学科对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且排序。每个一级学科可推荐不超过2人。获得“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博士后,可不占指标推荐。

5. 对于拟申请入职的CSC预留师资,各单位要组织教授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校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按师资博士后聘用。

(二)重大项目博士后

1. 重大项目博士后依托高水平科研团队,根据学校认定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科研重大项目、学校标志性项目和民品横向等重大项目需求招收,从事重大项目研究工作。

2. 重大项目博士后申请者原则上应达到师资博士后招收的基本要求。

3. 各单位在公布招收岗位、岗位职责、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后,要组织教授会结合科研需求对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且排序,推荐指标暂不限定。

二、待遇及支持

1. 首聘期2年,根据师资培养规划和相关考核要求可申请续聘1-2年。师资博士后按讲师聘任;重大项目博士后按助理研究员聘任。

2. 薪酬每年16万元左右(税前),此外,学校还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 聘期内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的入选者,可获得额外的绩效奖励。

4.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周转房,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5. 获得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的博士后:每人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两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博士后:两年内,每人日常经费最高可达40万元,博士后科学基金最高可达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 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已取得博士学位者。申请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通过学校评审者,须在通过评审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 本通知下达后,各单位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拟招收人选的推荐、审查和考核等工作,具体包括:(1)组织申请者填写申请材料;(2)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进行审查;(3)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组织相关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3. 申请人于69日(周五)前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 各单位于619日(周一)16:00前,上报相关材料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6室):《教授会纪要》《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申请书》(附件2)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申请书》发送至talents@hit.edu.cn。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后,学校将组织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评审。

5.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物色海内外优秀人选,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高选聘标准、强化水平导向、严格选聘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应优先推荐毕业于国际学科排名前50或国内学科排名前5高校的博士、入围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人员及其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博士。

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0451-86418762


附件:1. 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2. 师资博士后/重大项目博士后申请书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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