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引进政策
经评审确定为引进人才后,学校提供待遇条件
·受理申请之日起,14天之内申请人可获知评审结果
               单位(万元)
副教授
教授
学术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
安家费
5
10
12
20
住房补贴
10
13.5
15.5
21.5
理工科科研启动
5-10
10-20
20-30
30-200
文科科研启动费
3-5
5-10
10-20
20-50
其它有关待遇

·学校提供回国人员暂住公寓
·所在院、系提供回国人员办公及实验条件
·确属特别优秀项目或属团队引进,经评审通过后,可在重点建设经费中列专项筹建实验室
·引进人才配偶如符合哈工大进人条件的,优先安排工作;如不符合,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安置费,标准请参阅《哈尔滨工业大学对引进人才的配偶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
·引进人才子女协助安排进入哈工大附属中小学,高考、中考享受黑龙江省引进海外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优惠政策
·回国人员其他要求和困难,由哈工大会同黑龙江省有关部门积极协商解决

·特别优秀人员待遇可以双方协商决定。
·详情请参阅《哈尔滨工业大学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张 宏:
  TEL(86)451-86418762 FAX(86)451-86414661 E-mail:zhangh@hit.edu.cn
·王丽萍:
  TEL(86)451-86418762 FAX(86)451-86414661 E-mail:wangliping@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