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1批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宿健飞发布时间:2018-02-25浏览次数:866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1批特别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在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人员不可申请。
10.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名额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申报,我校以博士后个人申请、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总人数的1/10。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书》1份(此份申请书仅供保密审查使用)。
2.准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此套证明材料仅供保密审查使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3.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1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附件21份,与《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4.《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中请务必填写《申请书》校验码。
5.科工院保密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志刚;电话:8641804413945151892;办公地点:科学园2H535
四、保密要求
1.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2.申请材料未经学校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3.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申请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4.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五、网上提交《申请书》、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人将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和保密审查送审《申请书》校验码一致为有效),左侧装订。
2.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3227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1份,递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六、设站单位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审核、上报申请材料
1.2月28日至3月7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汇总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2.3月8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特别资助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其他事项
1.未经学校有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网上提交《申请书》。
2.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3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遵守《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的其他规定。
5.博士后编号以全国统一编号为准。博士后全国统一编号请用本人用户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管理系统,在基本信息中查询。
联系人:刘堃 邹琳瑶
联系电话:8641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