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宿健飞发布时间:2018-01-23浏览次数:427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拟进站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自2010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全国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含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或教学科研人员、拟全职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的2018年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申报时间
2018年2月10日至3月12日。
四、岗位需求及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拟进站的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申报港方提供岗位时,该岗位所属一级学科应为我校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
(二)保密要求
1.“香江学者计划”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未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中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准备申请材料
1.填写《“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由相关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2.线下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准备如下证明材料:
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四)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3)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附件4)1份,与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和科工院,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科工院保密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志刚;电话:86418044;13945151892;办公地点:科学园2H楼535室
(五)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报表》(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2.3月12日前《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与《推荐表》1份、加盖科技保密审查专用章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1份一同递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3月13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汇总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六、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联 系 人:刘堃 邹琳瑶
电话: 86418561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