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简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合作设立,围绕煤炭能源行业重大战略、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由中国煤科投入经费,资助国内相关学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煤炭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培养煤炭能源领域优秀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
2026年全国计划资助56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资助经费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经费。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
二、申报条件
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面向全国所有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人员申报,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我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拟聘用学院(部)申请;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4.申请人围绕煤炭科学领域自主选题,优先支持“博士后基金煤科联合资助优先支持研究方向一览表”(附件1)中所列的研究方向。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6.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人事及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三、申请材料和保密审查
1.申请人线下填写《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此份《申请书》只用作保密审查)。《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已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须提供身份材料。
(2)科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
3. 完成填写《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
4.申请材料交由(拟)聘用学院(部)依照学校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和申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院(部)签署“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推荐及申请材料保密审查意见表”(附件5,以下简称《推荐和保密审查表》)。
《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未经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填报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申请人在线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请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申报的版本内容一致。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系统申报和学校推荐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将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申报的《申请书》内容在线填报,在线生成《申请书》上传、完成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并提交。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加密保护。
2.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申请人员信息表》(附件6,以下简称《信息表》),3月31日前,将《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煤科申请材料-姓名),与《信息表》(EXCEL格式)、《推荐和保密审查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一并发送电子邮箱:postdoctor@hi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煤科联合资助-姓名。
3.申请材料受理日期:3月1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4. 人事处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履行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审核程序,审核汇总申请人材料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事项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研究方向进行分组;
(2)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同行专家;
(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审阅材料(评审指标见表1),开展评议并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1 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评价内容 |
1 | 学术绩效 |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 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可延续性 |
2 | 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 |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
3 | 科研条件 | 博士后合作导师学术水平 科研平台情况 |
2.注意事项
(1)获资助人员需与中国煤科签订资助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2)获资助人员在站期间应至少参加1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煤科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分享项目研究进展和成果。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煤科可对项目进行追踪和考核,获资助人员须配合提供关于申请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4)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依托中国煤科所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的博士、博士后。
3. 除本通知申报要求外,申请人须遵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的其他规定。
联系人:刘堃 王宇
联系电话:86418561
人事处
2026年1月9日
作者:刘堃 发布:何璨 审核:周善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