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服务中心人事处窗口领取《派遣通知函》;
本人持《派遣通知函》到黑龙江外商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长江路209号浦发大厦901)办理入职,领取《派遣员工入职办理回执确认书》;
本人将《派遣员工入职办理回执确认书》返回服务中心人事处窗口,办理工作证。提示:凭工作证可分别到总务处办理餐卡和单身宿舍/周转房入住事宜、到服务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窗口办理电子邮箱、到服务中心保卫处窗口办理车辆出入ETC(个人或配偶、子女拥有车辆)。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办理地点:
一校区化工楼E栋一楼师生服务中心10、1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