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派遣公司将合同到期人员名单发送给人事处工作人员
2、人事处工作人员发放《关于***同志是否继续按“人才派遣”方式用工的函》给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同意续聘的同时提交聘期鉴定。
4、人事处工作人员为同意续聘人员发放《派遣员工续聘通知函》,续聘人员持函至派遣公司办理合同续签;为不再继续聘用人员发放《终止派遣通知函》,此类人员按人才派遣人员离职程序办理。
办理地点:
一校区化工楼E栋一楼师生服务中心9、10号窗口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154信箱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61传真:0451-86414661技术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