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劳务派遣管理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者:何璨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10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并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商务合作和交流相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本科起点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47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7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1994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牵头的社会奖励全过程管理;负责沟通各级学会、协会等社会奖励主管部门,争取该学会/协会奖励申报/提名/推荐资格;

2. 负责学校牵头的厅局级奖励全过程管理;负责沟通相关主管部门,争取该部门奖励申报/提名/推荐资格;

3.负责定期汇总信息,统计各类数据,形成专项报告;

4.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受理学术不端举报案件、组织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会议、沟通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处理、办结案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中,在读学生要求自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起1个月以内报到,其他人员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3个月以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应聘者可于202463017:00前登陆http://rszp.hit.edu.cn报名,按提示要求注册并填写简历(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切勿填报不相关岗位)。

特别说明:

1)应聘者应确认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预留手机号码将视为应聘者的有效联系方式。

2)应聘者国(境)外毕业院校名称填写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高校中文名称。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学历学位、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应聘者中按照择优原则,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者登录http://rszp.hit.edu.cn个人账号查看。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行政职业能力、申论与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2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根据笔试成绩,以笔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现场确认: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需参加现场确认,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携带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验证个人信息。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面试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不满足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复试

由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成立考核小组,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初试复试表现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核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应聘人员在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通过函调、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派遣人选,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人事处对拟派遣人选进行准入和性侵违法犯罪查询,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师德师风进行复审把关。

6.审批

招聘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派遣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7.公示

审议通过的派遣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作,工作期间依据派遣公司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解决户口和编制。

未产生合适录用人员的岗位,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另行组织公开招聘予以补充。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程老师 0451-87097696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贾老师 0451-8641446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邹老师 0451-8641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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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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