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宿健飞发布时间:2017-12-25浏览次数:1792

    20171212日,学校对整体绩效考核与分配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二级单位在年末前完成本单位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存入人事档案。现就年度考核具体要求、《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线上填报、存档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填报范围

(一)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现职副处级以上中层领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填报,不在本通知范围内)

(二)人才派遣人员(在人事系统有职工唯一号)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考核档次及年度考核的组织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程序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填报要求

(一)《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报通过“线上”完成。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人事档案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年度总结”应重点反映履职尽责的基本情况及工作业绩,实事求是、条理清楚、简洁精练。

(三)各二级单位考核的方式方法不同,各类人员考核的侧重点也不同,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填报,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情况,非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填报流程

(一)个人参照《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个人填报》(附件1),进行在线填报。

(二)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参照《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人事秘书》(附件2)进行后续操作。

(三)二级单位负责人线上确认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

(四)二级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考核档次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人员,二级单位应进行谈话,限期改进。

(五)公示结束后,二级单位打印《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人事处存档。

(六)个人可参照《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个人填报》(附件1)查看考核档次。如本人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单位申请复核,二级单位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复核意见,并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七)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因病事假等原因“不参加考核”的,二级单位须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相应栏目逐一说明原因。

(八)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打印,加盖印章后,分别存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绩效津贴分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下一年度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参与绩效津贴分配,晋升薪级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参与绩效津贴分配,不晋升薪级工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级,职员职级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的依据。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学校2017年度新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且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个人填报个人年度总结,不确定考核档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此类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线下填报。

2.非首次就业人员在本校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入职前的考核材料可由原单位提供。

(二)学校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挂职不足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在校内参加考核。

2.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我校参加考核,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档次。

(三)人才派遣人员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交其所属派遣公司确认存档,考核结果的使用按学校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处理。

(四)受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确定。

(五)病、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七、时间安排

教职工个人应在201812日前完成“个人年度总结”线上填报,各二级单位在2018151700前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李大为

联系电话:8641466086413279

  

附件:

附件1: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个人填报.docx

附件2: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人事秘书.docx

附件3:年度考核线上办理使用说明-部门领导.docx

  

人事处

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