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 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璨发布时间:2022-10-27浏览次数:354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哈工大人〔202197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哈工大人〔202192号,以下简称《准聘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面向校内外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拔尖人才

1.申报人应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人选,为19871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副教授岗位人选,为1990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准聘岗位

1.申报人应满足《准聘办法》及各单位《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

2.年龄要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准聘正高岗位人选为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准聘副高岗位人选为1986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放宽5岁,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人选年龄放宽2岁。教学为主型准聘教授岗位人选为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满足下述第12条相关要求。

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实施办法的通知》(哈工大人〔2017503号),我校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至少1年并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副教授/教授职务。

2. 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我校青年教师申报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3.已聘为准聘副高岗位的教师,在2个聘期内申报准聘正高岗位不受申报年龄限制,只受申报次数限制。

4.2017729日之前评审通过的师资博士后(包括预留师资博士后)申报准聘副高岗位不受申报年龄限制,只受申报次数限制。

5.“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按准聘岗位聘任和管理,两者不可兼报。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为“青年拔尖人才”和引进的准聘岗教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正高岗位30-10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10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60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30万元);副高岗位20万元。

2.学校为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和准聘岗教师提供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等待遇,其中,正高岗位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合计60万元,副高岗位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合计20万元。

三、相关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所有申报及答辩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按照《材料要求》(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并提交至各单位联系人(附件3)。

2.各单位须公示申报人材料至少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报告。请各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111611:00前,将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师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6室)。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3.评审结束后,学校发布聘任通知。

 

人:郭维萱史红杰

联系电话:0451-86418762

 

附件:1. 材料要求

        2. 申报材料

        3. 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人事处     

20221027

附件1:材料要求.pdf

附件2:申报材料.zip

附件3: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pdf